关于计件付费处理不含财产关联之
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规定如下:每件案件的收费范围在3000元至12000元之间不等。关于按标的额比率进行收费的情况,若
代理人所处理的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则可以依据
诉讼标的额的数额大小,参照下述所列的比例分段累加计算收费金额: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包含10万元)以内的部分,其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收费金额低于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100万元)之间的部分,其收费比例设定为5%-7%;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其收费比例设定为3%-5%;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1亿元(包含1亿元)之间的部分,其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对于诉讼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部分,其收费比例设定为0.5%-1%。
此外,对于以时间计费方式处理民事诉讼案件及
代理此类案件
申诉的情况,其计时收费标准设定为每小时200元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