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无法独自执行对交通
肇事罪的判决,原因在于交警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的专职执
法人员,其职责主要集中于交通事故的现场勘验处理、调查取证以及协调配合后续环节等等,然而交通肇事罪这种
刑事犯罪行为的判决,通常需要交由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承担着
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检察院则负责向法院提出
公诉,最后由法院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公正的审判。因此,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应当积极收集相关
证据材料,并将之移交至公安机关,由后者展开正式的
立案侦查,待检察院
提起公诉后,最终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