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诈骗罪作为一类特定的
刑事犯罪,其案件的审理均应交由
犯罪行为的发生地所在的当地人
民法院负责
管辖处理;若当由被告人暂住地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听审更为适宜时,则可依法变更由该被告人生存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行使审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
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
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