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所应承担的
罚金刑罚进行减轻或赦免的问题,其最终的决策权在于负责执行罚金刑罚的
司法机关——人
民法院。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规范,罚金必须遵循由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的原则。若罚金到期后未得到及时缴纳,则须采取
强制措施进行征收。而对于那些无法全额缴纳罚金的情况,人民法院有权在任何时间点发现
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立即启动追缴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经济犯罪判决
缓刑的,不一定需要罚金,罚金主要是要看经济犯罪中所触犯的具体
罪名,其刑罚中有没有罚金刑。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
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罚金是一种
附加刑,缓刑是
主刑。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
处罚金,应当根据
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