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并未作出判决这一现象通常表明并未进行当庭审判,而是决定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日期再次进行判决。就
刑事案件的审判而言,人
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要详细审查并确认控诉方与辩护方所主张的事实以及相关的
证据,如果这些足以显示被告构成法定罪行以及
量刑所必需的条件,或者控告无效,那么便可决定在庭审现场立即做出判决。
至于
民事诉讼案件,只要法庭确信案件事实清晰明了,并且并无任何不适宜立即进行当庭判决的环境因素;而如若该案选择采用
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的话,则一般情况下均应在庭审现场进行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
判决书送达
当事人和
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