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篡改或
伪造企业公文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给予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
拘留处罚,同时还可附加一千元以内的
罚金。此种
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了两种形式:
(1)未经授权擅自篡改、
变造或买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书、证明文件及公章等重要文件材料的;
(2)非法购买、出售或使用他人制作的
虚假票据、证件等政府部门文件资料的,从而造成
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双重受损。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