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法领域中,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措施,其主要功能在于赋予
涉嫌犯罪的嫌犯或者被告,在特定的条件约束之下,无需承受拘禁之苦,而是可以在狱外等待法院做出最终的审判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效果,将直接受到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司法机构的裁决影响。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和被告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例如
保证随时接受
传唤并出庭,同时避免对
证人的作证活动造成任何干扰,并且案件的审理过程进展顺利的话,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获得审判结果。
然而,如果案件的复杂性较高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那么审判结果的公布时间则可能会相应地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