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货车因
严重超载而发生
意外事故时,依照现行的法律
法规,保险公司有权对此类情况采取拒绝
赔偿的措施。
然而,若该次事故的发生并非完全由
超载所导致,则保险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有可能对车主的相关损失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赔偿支持,但是通常会根据
责任认定结果,要求车主分担部分赔偿费用,并实施相应的绝对
免赔率。
然而,若
车辆超载行为被明确认定为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因之一,并且在此之前,
保险合同中已经明示了关于超载免赔事宜的特别条款,那么保险公司依法具备拒绝赔偿的正当权利。
《
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