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内容,针对
盗窃罪的
初犯,实际上并无明确规定其涉及的
犯罪次数。该法条款仅就盗窃公共及
私人财产的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依照
涉案金额之大小以及
情节严重与否作为衡
量刑期轻重的标准。因此,关于初犯的界定概括而言即首次
触犯法律,然具体是否已达初犯标准,则需根据案件具体状况和有关法律
法规予以裁量。若有个体在过往从未因涉嫌盗窃罪而被判处
刑罚,那么此次
犯罪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作初犯。
然而,这并不代表初犯必然等同于首次犯罪,因为法律并未对此初犯的具体次数做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