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的规定,
抢劫犯罪并不一定需要采取
暴力行径,同时也包含了威胁或采用其他各种手段进行
犯罪活动。该法律条款将抢劫罪明确定义为:意图实现
非法占有的犯罪者,针对财物的所有权人和保管人员,在现场直接运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各种手段,强行掠夺公共或
私人财产的
犯罪行为。此处所提及的"其他手段",包括但并不限于任何能够导致被害者无法抵抗或不敢抵抗的方式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一)
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