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申请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在执行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这两项措施期间,不得停滞对案件的调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对于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追究其
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嫌疑人,必须及时解除其相应的
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