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不可调和之情形,以下几种方式可以作为参考:
首先,可依赖交警部门对该事故进行
责任认定;
其次,各方
当事人均可提出调解请求并参与到交警部门的调解活动之中;
再者,调解无果之时,可进一步向相关法院提
起诉讼。请注意,在事故发生后,如您与
被保险人或者
肇事方未能就
赔偿事宜达成合理的和解方案,甚至经过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时,则您唯有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诉诸法院,让他们承担应当承担的损害赔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