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员横穿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中,若要明确责任的归属及划分,需依据具体情形做出判断,这往往取决于交警部门的专业鉴定。依照通常的审理规则可将此类事故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首先是
机动车责任完全归咎于行人的行为:如果事故发生地点位于人行横道线上,同时并无任何迹象表明行人故意
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规定进行穿越,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行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应由机动车驾驶员对所有后果负责;
2.其次,如果行人实际的行走轨迹超出了人行横道线范围内,但并未有充足
证据显示其曾试图
闯红灯通行,此时机动车驾驶员应该承担
主要责任,而行人则需承担次要责任。详实的责任判定信息将会由交警部门依据现场调查及取证结果,出具相应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该类事件的权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