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偿行为在其本质上并未被认定为是
寻衅滋事罪的行径,然而若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非法的手段,例如使用
暴力、恐吓或者以其他任何有损于
公共秩序的方式进行
催收,那么这种行为便很有可能涉及到寻衅滋事罪的范畴。寻衅滋事罪主要以对无缘无故挑动是非、引发争议以及干扰社会秩序等行为的打击作为出发点和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