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并未遵循合理原则进行理赔,您可以首先尝试与该公司开展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您还可寻求以下途径以解决问题:
1.向保险监管机关直接提出投诉,要求保险监管机关采取措施,对保险公司的
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
2.请求您和保险公司均信任的第三方人士展开调解工作;
3.如果
保险合同中存在
仲裁条款,您可以向仲裁协议中指定的
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4.在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内,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5.除上述方法外,您还可以考虑采用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