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犯有
盗窃罪并被依法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者,若能满足如下条件,即可被宣告
缓刑:
首先,其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其次,需具悔过之情,无再次犯罪之虞;
再次,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地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此外,对于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也应考虑予以缓刑。
然而,若犯罪者被判
处罚金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
附加刑罚,则附加
刑罚仍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