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之条例,如校车司机或大型货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外的所有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较多于20%且不超过50%的违规情形,将会承受扣六分的严厉处分。
此外,依循相关的法律规定,此类
交通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不低于20元至最高200元的罚款惩罚,具体的罚款数额可能因地域法令及实际情形而有所不同。例如,当校车在规定时速小于等于5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
超速,车辆速度超出限制时速的20%-50%之间的,将实施罚款100元的罚则。同样,在规定时速介于50公里至80公里间的道路上,校车若出现超速行为,其罚款额度为150元;假如发生在规定时速高于80公里但不超过100公里的路段,罚款额将会提升到200元。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鉴于校车作为搭载学生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相对于普通车辆而言更需要严守安全标准。因此,针对校车在行驶过程中的超速行为,所实行的
处罚力度也会比较大,目的在于保障学生以及其他道路使用人员的生命
财产安全。在此前提下,由衷希望各位校车驾驶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交通规则,
保证行驶速度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从而防止因超速引发的潜在风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
机动车驾驶证:
(一)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
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
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
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