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乃属于
犯罪未遂的一个
类别。盗窃中的既遂与未遂之分取决于行为所带来的
社会危害性差异。例如在涉及
盗窃罪的情形下,判断该
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并非在于行為者是否实际掌控了被盗财物,而是在于受害者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
控制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便盗窃未遂,亦视为实施了盗窃行为,若
情节严重,例如以数额庞大的财产或国家珍稀文物等作为盗窃目标,则应依法予以定罪
量刑。即便
行为人并未实际控制财物,但只要受害者已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权,便可视为盗窃既遂,无须以未遂论处。盗窃未遂即意味着盗窃罪的大部分构成要素均已满足,若非因
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因素影响,盗窃罪即可圆满完成。因此,仅需确定犯罪分子的行为性质,方能判定是否属于未遂。对于盗窃未遂案件,可依照盗窃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酌情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