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内对于犯有开设赌场罪的罪犯,其
量刑程度是否会有所加重,这主要取决于各起
犯罪案件的详细事实情况以及具体情节的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明确规定,对犯有开设赌场罪行者,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责任;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倘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
从重处罚的情节存在,例如组织
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采用
暴力手段进行
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依法判处更为严厉的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