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关于
取保候审以及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均为十二个月与六个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种措施实施期间,对于案件的调查、
起诉及审判工作必须持续进行,不得有任何中断或暂停。假设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
当事人并不具备承担
刑事责任的条件,或是已经达到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时,相关部门应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并告知当事人及其代表组织。因此,从理论层面来看,在十二个月的时间范围内,当事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应该是相对安全的。
然而,实际的安全性仍将受到案件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构判断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