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强制性保险期限已届满,虽然可适当延迟交纳保险费用达三个月之久,只要在此期间内,车主原本所选择的车辆保险公司依然能够接受续保事宜。
然而,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在此段未及时续保的时期里,您的爱车将无法合法地上路运行,否则将会面临车辆
暂扣以及缴纳相应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两倍罚款的
处罚。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