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项明确规定:若明知对方是在借助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信传输服务以及广告推广服务或支付结算服务等形式的技术支持,且
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要面临
罚金的
处罚。
然而,对
涉嫌诈骗额度高达300万元的此类案件来说,罚款金额往往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由相关法院进行酌情裁定,但是通常都会处于上述
刑事惩罚的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