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
盗窃公私财物且涉及
数额较大者,应按照盗窃罪予以惩处。关于具体的数额界定,则由最高人
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据历史数据显示,通常情况下,当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时,便可被视为“数额较大”,进而构成盗窃罪。因此,若某位人士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涉及到的财物价值恰好处于该范围之内,即便仅有一次盗窃行为,亦有可能触犯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