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诈骗款项达到3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标准,则有理由向法律机构
报案维权。众所周知,诈骗罪乃是以未经许可即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欺骗的手段,使得他人失去
数额较大的、公有的或私有的财产的
犯罪行径。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对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有着明确规定,在
犯罪嫌疑人实施欺骗行为后,受害者需经历财产的实际损失或者面临
财产损失的迫切性威胁才可能成立
犯罪既遂。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