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高人
民法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盗窃
犯罪的界定主要取决于
盗窃行为本身的性质、涉及的金额以及是否存在其他
加重处罚的情节。若行为者实施的盗窃活动中涉及到的公私财物价值较大,或者在同一时期内发生了
多次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秘密
窃取等情况,那么就可以将其认定为盗窃罪。而具体的定罪与
量刑,则需结合实际盗窃的金额、次数、方式、造成的影响以及
行为人是否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若
盗窃金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并且没有其他
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行为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
处罚款。若是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而当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