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并未明确列举可准予取保候审的具体疾病种类。
然而,只要涉案之人患有较为严重的身体疾病,以致日常生活无法自理,且考虑其生理状况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便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取保候审是由
司法机关要求部分
犯罪嫌疑人或
刑事被告人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
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配合调查的一种强制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