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
盗窃案件
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相关
立案标准的明确规定,无论受害者遗失财务价值高低,公安机关接到
报案后都必须进行受理、登记,并且对每起盗窃案件都要进行仔细的调查处理。如果被盗物品的价值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盗窃罪定罪金额标准,那么这起案件将被视为
刑事案件;对于那些采取撬门破窗
入室盗窃、
扒窃、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
凶器盗窃的行为,无论其所盗财物价值大小,都将被视为刑事案件;如果
犯罪嫌疑人明显属于惯犯作案或一人
多次作案,或者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是情节或后果较为严重的情况,同样会被视为刑事案件;而对于其他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案件,则将作为
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发现这些治安案件可能涉及到
刑事犯罪,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
公安机关凡接到
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
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