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
法规,若身份资料遭他人滥用于非法借贷活动,该类事件无疑可定性为典型的贷款
欺诈行径,在此情况下,
借款人完全有权向公安部门举报并请求介入调查。若公安部门经审理后认为涉嫌构成
刑事犯罪,他们将依法
立案展开深入调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