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每宗涉案费用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只需要按每次案件缴纳50元人民币的标准执行即可;
其次,倘若诉求金额介于1万元人民币至10万元人民币区间内,则应当尊守按照2.5%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的规定;
再者,若诉求金额位于10万元人民币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那么就需要按照2%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接下来,若诉求金额超出20万元人民币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1.5%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
然后,当诉求金额处于50万元人民币至100万元人民币之间时,应按照1%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接着,若诉求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至2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0.9%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随后,若诉求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至5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0.8%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
最后,若诉求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至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0.7%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而当诉求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至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按照0.6%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
至于诉求金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则应按照0.5%的人民币比率进行缴纳。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