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惯例,在执行
刑拘释放的过程中,应当在当天向
被拘留者的
家属发出通知。当
犯罪嫌疑人员被依法
拘留之后,除了在通知时可能面临阻碍调查等情况之外,应在拘留后的第一个24小时之内将其情况告知被拘留人的亲属;待到妨碍调查的因素消除以后,亦应尽快向被拘留人的亲属传达有关信息。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刑拘释放环节亦应该严格遵守规定,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