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的问题在于,需要明确酒驾者是否已达到了构成“
危险驾驶罪”或“交通
肇事罪”的条件。倘若事实如此,对于此类行为,酒驾者应接受包括“交通肇事罪”及“危险驾驶罪”在内的相关
刑罚;而顶替其身份者将涉嫌触犯
刑法中的“
包庇罪”,并将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若仅属于单纯的
酒后驾车交通
违规行为,尚未达到
犯罪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的
中国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并未对此类包庇行为有所专门规定,但是实践中我们仍可依据相关条例以
妨碍执行公务之名对其进行相应的
治安处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的
处理方式为给予
警告;
然而若顶替者恶意满满、态度不良且已经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执法工作秩序,或者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后果,那么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