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作为起源自胃黏膜上皮层的恶性肿瘤,具有极高的死亡率和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风险,因此被列为
重大疾病之列,同时也是众多重疾险产品中的主要保障对象。如果
被保险人不幸患上胃癌,其
家属或受益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发出通知,并提交与该疾病相关的详细资料。在保险公司完成对这些文件的核实及审核无误后,将依据相关条款合同,一次性给予相应金额的理赔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