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
犯罪案件的处理将依据其年龄与所应承担之
刑事责任予以考量。
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为未满14周岁的少年,则无需为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为14至16周岁的青少年,仅对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并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类严重
犯罪行为需负刑事责任。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罪犯,法律规定应对其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
至于具体的
量刑标准,则须由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及罪犯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