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递交版权登记相关的完整申请文件: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
代理方须按照要求严格提交所有必要的注册申请文件。
2.及时支付版权登记的
申请费用:当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满足了受理的条件时,负责登记的机构将会向申请者或者其代理方发出缴费通知书,申请者或
代理人必需遵循通知上的指引,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3.登记机构对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核:如果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标准并且被成功缴费,那么该机构将会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对申请资格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和缴费收据。
4.补充资料以完善申请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申请文件中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之处,此时申请人或代理人需要根据指示提交相关的补充资料。若是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充足的补充资料,申请则会被视为自动撤销。经过补充后,若申请仍然无法符合相关规定,登记机构有权决定不予登记,并通过
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5.最
终审核通过,取得版权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
第十五条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
署名权,
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
法人或者非
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