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依法划分了摆摊的指定区域,同时明确表示不得在道路或公共活动场所以及离居民区较近的地区进行市场运营活动。如有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将面临由相关执法机构给予的严厉
处罚。此类处罚通常以罚款为主,并辅之以一定程度的教育指导。关于罚款的具体金额,并无固定标准,而仅设定一个弹性范围,上限下限分别为两万元人民币。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执法部门会综合考虑涉事者所获得的经济利润、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等进行量裁处理。
《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