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员不幸连续闯入两次红灯且累积扣至12分,其
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
暂扣,必须于第十五个工作日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
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课程。机动车驾驶员完成学习之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该驾驶员进行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核工作。一旦驾驶员成功通过考试,便可取回其驾照;而未能顺利过关者,则需继续接受学习与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
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