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关于盗窃
犯罪的
立案认定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是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的情况;
其次,针对两年内有过三次及以上盗窃经历的
行为人;
第三,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潜入专为他人提供居住生活的地方,对该区域实行了与社会环境隔绝的状态并进行盗窃;
再者,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最后,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