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过的法律体系中,侵占罪被定义为有悖于合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即通过非正当手段,将原本应由其他人保管的财物、
埋藏物品或遗失之物非法占据并据为己有,且对他人要求归还时表现出不予返还的行为。这类案件通常被归类为
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负责审理。
同时,由于
刑事犯罪的审判通常遵循被告所在地法院
管辖原则,因此侵占罪亦在此列,即由被告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行使司法
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
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