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因不会
嫖娼而遭受
拘留,那么可以明确告诉您,这种情况并不会给您留下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即所谓的“
案底”。此时,您所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被认定为
违法行为,然而却未必会构成
犯罪行为。若公安机关向您发出《公安行政
处罚决定书》,便意味着您将留下案底,但是请注意,这个记录并不会被记录在您的
个人档案之中,而是仅保留于公安部门的档案室内。只有当您涉及到
刑事犯罪时,才会真正意义上地留下案底。例如,若您的嫖娼行为尚未达到需要接受
刑事处罚的严重程度,那么您的个人档案中将不会出现相关的案底记录。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