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的潍坊市申领
保释批准令,首要步骤是须由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本人或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为首,再加上
近亲家属和辩护律师共同向负责
案件处理的相关机构(通常情况下是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是法院)提交申请。一般来说,只要嫌疑人没有明显的逃避侦查、
起诉或审判的倾向,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他/她就有可能获得保释批准。保释的具体形式可以包括缴纳
保证金、提供
担保人或者做出其他形式的
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