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强奸罪的
追诉时效应依其法定最高刑期而定。若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然而,一旦公安机关
立案展开调查或人
民法院受理相关案件,便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因此,从理论角度来看,强奸罪并无明确的立案时限,一旦发现
犯罪事实,应立即向公安机关
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