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
取保候审申请遭到驳回,您可尝试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应当仔细研究驳回的缘由,向负责案件审理的部门进行详细询问,以期确定问题症结所在;
其次,您可以尝试在原有基础上收集更多有效
证据,或者提出更有力的
担保条款,再行
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最后,您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咨询律师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探讨针对该情况是否存在
法律诉讼及
行政复议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