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涉及到的
民事纠纷类案件:自
立案成功起,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应当将详尽的
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处,以便其全面掌握相关诉求以及相应的
证据资料。
2.对于需要进行人工干预的
行政诉讼案件:与民事
纠纷案件的
处理方式如出一辙,法院也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方发出起诉状副本,以便其详细了解
诉讼内容。
3.对于涉及到
刑事犯罪的案件:
起诉书副本应当在开庭日期确定之前的至少十个工作日内,准确无误地传达至被告人手中。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