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许可而非法
逆向行驶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即第八十九条明确指出,“凡行人、乘客及
非机动车驾驶员等
行为人在违反了有关道路通行的安全法律和规则时,交管部门有权进行
警告,或从罚款额度五元至五十元之间选择;
如若非机动车驾驶员不配合接受罚款惩罚的话,交管部门有权暂时扣押其驾驶的非机动车”,以此作为惩罚措施。以防此类行为引发交通事故,是的,非
机动车辆的逆向行驶将被视为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方,需负担由此产生的
赔偿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