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期限内实施
无证驾驶的
刑罚标准如下所示:
(1)若涉案人员在
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出现
醉酒驾驶同时伴随无证驾驶的情况,通常会被撤销取保候审资格,并可能面临
拘留处罚,同时还需向
当事人支付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且可附加处以15天以内的
行政拘留;
(2)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无证驾驶,但未引发
重大交通事故,亦未触犯
刑法相关规定,仅属违反法律
法规之行为,公安机关均有权力解除其取保候审措施,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
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
对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