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人员伤亡的各类交通事故中,涉案的保险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受害方进行
赔偿。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交强险的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为人民币1万元;而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为人民币2千元。当
被保险人在事故中
无责时,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也将调整为人民币1.1万元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情况下,
肇事方应向受害方以及保险公司就其所承保的车辆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依据,其中包括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财产损失
赔偿标准两个方面。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