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绝对免赔额;
2.总计免赔额。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绝对免赔额。顾名思义,绝对免赔额即是指在保险人进行
赔偿之前,
被保险人需自行承担一定数额的损失金额。举例来说,若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绝对免赔额为200元,那么当损失金额未达到200元时,保险人将不会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而当损失金额超出200元后,保险人才会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这种免赔额适用于每一次损失事件。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总计免赔额。这种免赔额是将保险期间内所有符合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总额相加,若总损失金额低于设定的总计免赔额,保险人将不对其进行任何赔偿。
然而,一旦总损失金额超过设定的总计免赔额,保险人将会对所有超额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健康保险领域,常常采用一种以日历年度为单位的总计免赔额,即将日历年度内所有符合规定的
医疗费用进行累加,一旦累计金额超过特
定金额,保险人便会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
医疗保险金。
《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