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对理赔事宜予以否认或拖延,投保人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法律措施:
首先,友好协商解决:既然选择了购买保险服务,投保人可尝试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以期达成一份公平且合理的
赔偿协议。
其次,启动
仲裁程序:若协商无果,投保人可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最后,诉诸
司法途径: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投保人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