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文,针对
罚金的具体数目,应由
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所呈现出的各种复杂情况,例如
犯罪者通过非法活动所获得的利益,以及给社会、他人带来的损失等多元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再结合罪犯本身所具备的实际支付能力,从而依法决定罚金的具体额度。按照中国现行
刑法的规定,倘若在实施犯罪之后的过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协助行径,即使事先已经与
主犯有过预谋策划,也将视为共同被告人对待;而对于在犯罪现场充当次要角色的被告人们(即所谓的
从犯),则应该给予适度的宽大和惩罚减轻甚至是完全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