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关于
保险纠纷方面的
起诉状时,应当包括以下五项必要要素:
1、明确列示
保险合同中的各方
当事人的姓名或其统称以及详细地址信息;
2、详述原告所提出的具体
诉讼请求;
3、详细描述
纠纷事件的基本发展过程;
4、提供相关
证据及其来源的详细说明;
5、列出
证人的姓名及居住地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